1月11日,州医疗保障局在西昌举办医保待遇政策与经办规程培训会,全州各级医疗保障局及事务中心、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负责人及经办人员等共计500余人参加培训。
按照国家、省相关文件规定,州人民政府出台了《凉山州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凉山州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细则》、《凉山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办法》和《凉山州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实施办法》四个惠民政策,均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此次培训,旨在增强全州各级医疗保障部门、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对2023年施行的各项医保待遇政策的准确把握,用足用好医保政策,确保全州各类参保人员医保待遇落实,进一夯规范医保经办流程。
培训会上,州医保局、医保事务中心相关科室负责人对城镇职工门诊共济改革、建立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制度并优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等相关政策和经办规程进行了详细直观的解读。
据悉,对此次医保待遇政策调整,还可以关注凉山州医疗保障局同名微信公众号,或登录凉山州医保局官方网站http://ybj.lsz.gov.cn查询相关政策解读。
记者:彭先玲 吉古木呷